在房產繼承過戶一般有三種,分別是房產法定繼承過戶、房產遺囑繼承過戶和房產遺贈過戶。遺囑繼承是公民立遺囑,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的繼承形式。那么,有遺囑的房產繼承過戶應該怎么辦理呢?
繼承人在繼承房產的過程中,很多人以為只要辦理了遺囑公證就可以順利的完成房產的過戶了。但房屋繼承會隨政策的變化而有所不同,此時就要求繼承相關人需要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規。
遺囑有公證遺囑、自書遺囑、代書遺囑、錄音遺囑、口頭遺囑等。
A.公證遺囑:立遺囑人到公證機關對遺囑行為及遺囑內容進行公證。
B.自書遺囑: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,必須由立遺囑本人親筆簽名,并注意年、月、日。
C.代書遺囑:立遺囑人委托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。代書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,其中一人代書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書人、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。見證人不得為遺囑確定的繼承人。
D.錄音遺囑: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,確定其遺囑的內容。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,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,并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、錄像。完后,應將錄音、錄像內容封存,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。
E.口頭遺囑:即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,無條件書寫、錄音或辦理公證時,口頭訂立遺囑的行為??陬^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。危急情況解除后,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,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。
房產繼承人在持有有效遺囑的情況下,辦理房屋繼承過戶的,通常有以下程序:
1、攜帶房屋產權人的死亡證明書、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,以及原房屋產權人立的遺囑到本地公證處,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,繳納房產繼承公證費。
2、攜帶房產證、房產繼承公證書、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管局申請房產繼承登記手續,填寫《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》,辦理房產繼承過戶手續。
值得一提是,司法部廢止實施了20余年的《司法部、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》,房產繼承過戶已沒有強制公證的要求。
那么按照新的規定,老人去世后,子女拿著遺囑和房產繼承過戶所需的材料,到房管局辦理房產過戶就可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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