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產過戶是房屋交易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,是指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,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。那么房屋過戶都需要哪些人到場?買賣雙方都需要帶哪些資料?
房屋過戶需要哪些人到場?
1、賣方
1)業主未成年時:監護人到場,未成年業主可以不到場。
2) 業主為外籍人士時:如果業主不到場需提供公證委托書。
3)業主為港澳臺人士時:如果不到場,需出具無法到場的提供公證委托書(本地外地的公證書均可)。
4) 業主為多人時:所有業主到場,配偶不需要到場;如果不到場需提供公證委托書。
2、買方
1)買方未成年時:其公證的監護人必須到場,未成年買方可以不到場。
2)買方為公司時:需法人代表到場,也可委托他人。
3)買方為外籍人士時:本人不能到場的,需提供公證委托書。
4)買方為港澳臺人士時:無法到場的提供公證委托書。
5)買方為多人時:過戶時所有買方可以不全部到場,需要提供所有人證件原件,手寫委托書就可以。
辦理過戶時,買賣雙方都需要帶那些資料?
1、賣方資料
1)身份證、房產證(央產房需提供《在京中央單位已購住房產權變更登記通知單》)、一類經適房需提供“放棄回購證明”(房屋地址與戶口歸屬同在朝陽區的不用開放棄回購)。
2)業主未成年時:業主需要提供監護公證、身份證(或戶口本)
3)業主成年時:一般情況下房產證、身份證(若身份證是外埠,而戶口是京籍,不能出現人戶分離現象,必須保持兩者所在地址一致)。
4)業主為公司時:營業執照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、法人代表身份證、公章、可委托他人辦理。
5) 業主為外籍人士時:護照、譯本公證。如果業主不到場需提供公證委托書。
6)業主為港澳臺人士時:香港和澳門居民需要港澳身份證或護照;臺灣居民需要提供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。無法到場的提供公證委托書(本地外地的公證書均可)。
7)業主為多個共有人時,攜帶各自的身份證、房產證。
2、買方資料:
1)買方未成年時:需提供監護公證、父母身份證、結婚證、家庭戶口本。(如未成年人戶口與父母在一起,且戶主是父親或母親的,可不作監護公證,但部分城區要求提供出生證明);
2)買方成年人時:單身——身份證、戶口本;已婚——夫妻雙方身份證/戶口本、結婚證。
3) 買方為公司時:營業執照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、公章、法人代表身份證,需法人代表到場,也可委托他人。
4)買方為外籍人士時:護照、譯本公證、《涉外審批單》,本人不能到場的,需提供公證委托書。
5) 買方為港澳臺人士時:香港和澳門居民需要提供港澳身份證或護照/臺灣居民需要提供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, 《涉外審批單》,無法到場的提供公證委托書。
6)買方為多人,不能全部到場時:需要提供所有人證件原件,手寫委托書就可以。
7) 買方是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時: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應提供軍(警)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、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,團級以上政治部門開具的家庭成員信息證明。
辦理過戶時如果有一方不能夠到場,需要提供哪些資料?
1、業主本人不能到場時,可以委托給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(不能是買受方)。資料:公證委托書、受托人身份證、委托人身份證(部分建委要求必須有公證委托書,且在網簽中體現公證委托人)
2、 業主配偶不能到場時:房產證是誰的名字誰到場,如果房產證上未體現業主配偶姓名,現不需要業主配偶到場.。
3、 買方本人不能到場時,可以委托給: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(除賣方外)。資料:手寫委托書(外籍人士、港澳臺人士不到場,需提供公證委托書)、受托人身份證
4、 買方配偶不能到場時:不需要買方配偶到場,需攜帶配偶證件原件,身份證,戶口本,結婚證。
以上就是關于房屋過戶的全部內容,房屋過戶涉及的資料比較多,大家在辦理過戶的時候一定要提前準備好相關資料,避免因為資料不全而浪費時間。